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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巨蛋一下子停工,一下子復工,一下子要解約,一下子又暫不解約,一場鬧劇拖拖拉拉1年半,把大家看得迷迷糊糊,今後大巨蛋的續建及請領執照能否順利完成,也沒人說得準。只是如果今天能解決雙方的問題,那為什麼要來來回回浪費那麼多的時間?不論在工程、時間、金錢、形象上,都付出極高的代價,社會成本更不知浪費了多少。

沒有郝龍斌爭到多
柯文哲應該老實說明,他自己本人和趙藤雄見了幾次面?他的屬下又和遠雄的高層見了幾次面?如果馬英九和趙藤雄見面、郝龍斌和趙藤雄見面是弊案、是私相授受見不得人的醜聞,那柯文哲和趙藤雄私下見面又算什麼? 


如果大巨蛋是五大弊案中的最大弊案,那柯文哲又從中抓了幾個貪官污吏?整個過程完全不透明,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內幕?台北市議員應該負起責任,查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,到底誰對誰錯、誰是誰非? 
 

看起來遠雄是贏得了繼續完成大巨蛋興建的裡子,而柯文哲得到了遠雄小讓一步的面子,事實上柯文哲向遠雄爭取到的,還沒有郝龍斌爭到的多。 
遠雄有答應要把容留人數從15萬下降到9萬嗎?遠雄有同意要減少5000坪建坪嗎?遠雄願意把1、2樓商場都留空做逃生空間嗎? 

 

最關鍵的重點市府都沒有要到,遠雄承諾的只有:樓梯變更位置、巨蛋棟與商場出入口獨立分流、兩者中間施作防火牆、向都發局、環保局依法送件。 
大家最矚目的7項公安標準,遠雄說在北市府法規裡有的,遠雄會按照法規標準來執行,法規沒有的,將遵照台灣建築中心審議結果。 

 

這跟遠雄原先的說法有什麼不同?原先遠雄不就是說7項公安標準是私設刑堂、是公報私仇、是超出台北市的法規標準?所以遠雄不能接受? 

遠雄有退讓了什麼
台北市府本來就有的法規,遠雄本來就當然要遵守,沒有的標準,遠雄不是一直要求台灣建築中心而不給台北市審查?遠雄到底退讓了什麼?柯文哲又贏得了什麼?


柯文哲宣稱的,只是贏得了阿Q式的勝利。遠雄和北市府不是簽有同意書嗎?柯文哲為何不大大方方公布這份同意書,讓大家看看雙方到底都同意了些什麼條件?


遠雄根本不可能同意柯文哲的7項公安標準,因為沒有任何人能夠通過這7項標準。


市民眼睛雪亮,一眼就看穿柯文哲厚顏吹噓自我欺騙式的勝利。 

廣播電視主持人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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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柯文哲5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